转诊证明书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要用到证明的地方还是很多的,证明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到底怎么拟定才正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诊证明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患者__(男、女)年龄__岁,住__乡镇__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__病,需转往__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__转诊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20__年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__。
转诊证明书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 ……此处隐藏803个字……同意。该《转院诊治申请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会诊医院填写,并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携带二份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确认,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八、所有转院转诊参保病人和自行转院、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向区医保中心提出办理医疗费报销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逾期办理报销申请的或报销时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应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九、可转往广州的指定医院(不含分院)名单:
综合性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肺结核病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
十、参保人员自行到本区、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区外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诊疗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号 ),于 年 月 日在 院 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 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