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培训通知集合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通知 篇1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将于20xx年4-10月来涪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为确保管理人员培训率指标达到评估规定要求,区安监局委托涪陵区安全培训中心于20xx年3月12日至13日举办一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20xx年未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正常年审的仍在7、8月份举行)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防治;
(三)如何正确选购个体防护用品;
(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证件要求
(一)培训时间:20xx年3月12日至13日。报到时间为3月12日9:00前。(接到通知之日起,也可直接到培训中心报
名)
(二)报到地点:涪陵安培中心三楼大厅(涪陵区顺园路30号)。
(三)报到时须交 ……此处隐藏4143个字……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