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试通知五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 篇1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 ……此处隐藏3428个字……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5各市县自考办、助学单位自考办:
一、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须悬挂“20xx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的横幅,在报名处要张贴《报考简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报考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件、规定。
二、报名前我局不再召开全省报名工作会议。请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派人到我局自考办领取《报名卡》、《报考简章》等有关资料。并尽快通过我局办公系统下载报名软件,认真学习,熟悉报名工作业务。在报名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5850266。
三、考生报名信息要求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确认,要提醒每位考生认真核对所填涂信息的准确性,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正式报名时,每位考生都要签订《遵纪考试保证书》。
四、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耐心为考生解答疑难问题。要特别提醒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的考生,认真查阅国家最新颁布的计划。
五、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关心考生的学习过程,支持教材发行部和华夏大地教育网做好教材发行和社会助学等工作。
六、各报名点请于3月14日前将报名信息库、统计表、新生相片库送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处。由于上半年报名时间较晚,因而不再接受补报,望予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