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3-01-12 10:34:26
【必备】培训通知汇总7篇

【必备】培训通知汇总7篇

在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通知 篇1

各会员单位、项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xx]20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川办发[20xx]16号),20xx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通知(川建发[20xx]1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川项管协[20xx]5号),定于10月29~11月1日(周日至周三)举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10月29 日至11月1日(周日至周三)开展4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具体时间以协会电话和邮件通知的时间 ……此处隐藏3903个字……所在单位,前往承训院校报到。市教育局不再发放纸质报到通知书,也不统一组织行程。学员报到时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携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以便进行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抓好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工作。要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教师的报到和管理工作,严肃纪律,确保学员安心学习。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学员遴选、组织报到和在校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参训学员派出学校要从学校长远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出发,克服短期困难,必须足额选派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参训。

(三)参训学员要珍惜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遵守承训院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坚持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低标准,自觉树立骨干教师的良好形象。学员培训期间综合表现和培训学业考核情况将反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经承训院校考核合格,由承训院校颁发《结业证》,并将培训纳入第五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按学员实际培训课时计入本周期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课时登记。

(四)此次培训由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费、住宿费(内地学习)、教学资料费,学员交通费、伙食费等其它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联系人:阿依努尔

联系电话:x5 xxxxxx

乌鲁木齐职大教师培训学院 联系人:刘宇

电话:2608276 邮箱:xxx3@qq.com

新疆师范大学 联系人:贾思彤

电话:13669xxx6邮箱:5431xxx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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