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通知四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通知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通知 篇1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 ……此处隐藏2217个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