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心得体会14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心得体会 篇1最近在整理书柜的时候,一不小心翻出以前发的一本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汇编读本,这不由得使我想起曾经目睹的那起发生在xx年春检中走错间隔触电死亡的惨痛事故,于是把它带到变电站,值班之余,时常翻看,每一次读后,感触都很深。这些曾经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伴随的都是血和累,带来的都是悲和痛,前事之撤,后事之师,痛定思痛,犹未为晚!
纵观这一起起安全生产事故,我们不难总结出:在每一起事故发生的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是威胁员工生命的直接杀手,再深究下去,我们甚至可以看到,前事之撤,却未必能成为后事之师,比如说在 110kv少油断路器的变直机构箱上,有多少人触电身亡,线路上因为不打拉线造成倒杆伤亡的又有多少,更不要说带电合接地刀闸(挂接地线),带接地刀闸(接地线)合闸的事故了。这种在一个危险点上连栽跟头,“按下葫芦浮起瓢”的事故不能不使人为之扼腕叹息。因此,拉线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翻翻事故旧台帐,进行深刻的分析和反思,于个人、于企业都大有裨益。
对于企业来说,常翻翻事故旧台帐,针对每起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可以从中发现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平时工作中疏忽了的问题,发现员工容易麻痹大意的问题,特别那些习惯性 ……此处隐藏14356个字……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