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合同

时间:2023-06-07 07:05:35
包干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包干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包干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包干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_________

二、承包形式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1.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

(1)承包期间,财政共给乙方亏损补贴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乙方亏损超出上述定额,由乙方自行解决。解决办法为:_________

(3)乙方亏损数额低于上述定额,低于定额的部分全部留给乙方。

2.亏损补贴,减亏分成

乙方的全部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减亏部分,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比例分成:_________年,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此处隐藏9608个字……)一栏不必填写。

包干合同 篇10

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的不同约定决定了合同的不同类型,如果双方约定在图纸不变的情况下,工程量不作调整,则合同应为总价包干合同,否则应为单价包干合同。

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

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 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

(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

(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

(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显然,《暂行规定》将工程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三种类型,系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固定价格、可调价格仅考虑了价的因素,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却不但考虑了价的因素,而且考虑了量的因素。因固定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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