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根据存货、工程物资盘点工作计划,我公司物资采购处对20xx年末所有所属的存货及工程物资进行盘存,盘存日期截至20xx年16月31号;盘存小组由仓管员、财务监盘人和物资采购监盘人组成;盘点范围:20xx年期末存货及工程物资。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的开展情况:
本次盘存的范围为存货和工程物资,根据工作计划,组成专人小组,对存货及工程物资进行了编码,制作存货及工程物资盘点表,对实物盘存登记,整理盘点底稿,请见附件。
由于本次盘存的工程物资实物为零,故未制作和填写工程物资盘存表。其中存货(有限)实物数总数为1196136.75,账面数为1197199.75,差异1063,差异产生的原因为均为当期领料出库但未及时做出账处理。
本次盘存账实基本一致,数据可靠。本次出现差异的情况其实是可以避免的,请各单位、部门物资部门以后每月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财务,做好出账工作,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财务部门也要督促和提醒物资部门,相互配合,并每月定期盘存,做好存货管理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根据137号文件和县纪委机关、县财政局关于 ……此处隐藏20255个字……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xx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xx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